电动起重绞车的设计符合欧洲标准EN14492中K3使用类别所列机器的要求。在某些欧洲国家,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和/或限位开关。可根据特殊订单提供船舶专用设计
特性
卷筒两端均由轴承支撑(自EHL 58型起)。
钢制底板(自EHL 58型起)。
带槽卷筒(自EHL 58型起)。
更大的卷筒直径。
卷筒上钢丝绳层数上限:3层。
制动电机特性
防护等级 F。
电机防护等级 IP56。
制动器防护等级 IP55。
标准配置
RAL2004 橙色喷漆。
不包含钢丝绳。
不包含悬挂式控制盒。
选配项
可根据要求提供钢丝绳。
1000 公斤以上的负载限位器。
其他转速和卷筒直径。
通过变频器实现无级调速。
共用卷筒。
卷筒上配备轴套式制动器。
液压或气动驱动。
230V,最大载重750公斤。
特殊涂层/最终颜色按RAL标准定制。
松弛钢丝接触装置。
第二个轴端配有手摇柄(例如:手动驱动)。
防凝露加热装置。
可根据特殊要求提供船用设计
标识:符合标准,带有CE标志
标准:EN 12100、EN 14492
警告:超过1000公斤时,必须安装过载限制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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